2022-05-14 00:01:57
徐某甲、朱某某组织“保险黑产”犯罪团伙,2020年4月至6月,徐某甲与徐某乙合谋,由徐某乙指使张某某、顾某某等人收集并控制S公司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。徐某甲、朱某某从他处购买含保单号、客户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电话等内容的1万余条保单信息,冒充S公司员工联系投保人,诱骗退保后购买新保单,新保单“挂单”在新进业务员账号下,获取S公司新人训练津贴、增员奖等184.8万余元。同时,还查明刘某某、徐某丙等两个团伙(另案处理),以相同手段进行“保险黑产”犯罪。3个团伙共骗取S公司津贴800余万元,并造成S公司大量保单退保、投保人投诉,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,直接涉及保单3000余张,保单金额达1000余万元,部分投保人权益遭受侵害。这写的也太好了。
2022-05-14 00:01:57
徐某甲、朱某某组织“保险黑产”犯罪团伙,2020年4月至6月,徐某甲与徐某乙合谋,由徐某乙指使张某某、顾某某等人收集并控制S公司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。徐某甲、朱某某从他处购买含保单号、客户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电话等内容的1万余条保单信息,冒充S公司员工联系投保人,诱骗退保后购买新保单,新保单“挂单”在新进业务员账号下,获取S公司新人训练津贴、增员奖等184.8万余元。同时,还查明刘某某、徐某丙等两个团伙(另案处理),以相同手段进行“保险黑产”犯罪。3个团伙共骗取S公司津贴800余万元,并造成S公司大量保单退保、投保人投诉,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,直接涉及保单3000余张,保单金额达1000余万元,部分投保人权益遭受侵害。这写的也太好了。